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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问题多 孩子抚养需重视
作者:尚明辉  发布时间:2025-04-18 17:25:40 打印 字号: | |

随着离婚案件办理,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成为一些案件的重点问题。抚养权归属不仅关系到孩子成长,还反映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长武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一起吴某刘某的案件。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对年仅3岁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吴某认为自己收入稳定,能提供更好物质条件;刘某则称自己陪伴孩子时间长,更了解孩子需求。

法院在判决这类案件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此阶段孩子对母亲生理和情感依赖程度高。但如果母亲存在特殊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抚养权也可能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包括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生活习惯,以及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感情等 。比如一方有稳定工作和收入,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环境和良好教育资源,且孩子与该方感情深厚,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而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他们已具备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想法会被法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抚养权判定目的是给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父母即便离婚,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应从孩子利益出发理性协商,避免因争夺抚养权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王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