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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通过以物抵债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作者:尚佩  发布时间:2024-04-02 08:45: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武县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推动了案件实质化解。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西安某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与案涉公司取得联系,其表示同意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履行义务,但因目前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支付申请执行人相关款项。后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名下有一套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房产,可以用其抵顶案件款。执行法官随即向申请执行人转达了西安某某公司意见,但申请执行人担心该房产无法实际过户。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该房产信息,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打消了申请执行人的顾虑。申请执行人表示其对西安某某公司的现状表示理解,同意其“以物抵债”的意见,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此次执行行动,长武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变通思路,因案施策,运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执行,有效维护了胜诉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王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