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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张博荣获“三八红旗手”称号
作者:李旭  发布时间:2024-03-11 09:44:46 打印 字号: | |

张博,女,汉族,现年38周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长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参加工作十六年来,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始终奋斗在审判工作一线,在党和人民的关怀和培养下,在基层工作的磨砺下,锻炼了党性,加强了修养,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能力,积累了经验,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2024年3月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张博同志荣获长武县“三八红旗手”称号。

多年来,张博同志作为一名女性法院干警,将女性独有的细腻温情融入案件办理工作中。在案件办理中,她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明法明理;一方面耐心细心的以情理,疏导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针对基层民事案件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法律诉至不高的实际情况,她尽量为当事人着想,不怕麻烦,甘于受累。面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两看相厌,无辜的孩子不知所措,她不厌其烦的做调解工作,让争吵不休的夫妻重归于好;为了让剑拔弩张的邻居握手言和,她往返于村镇,穿行在东邻西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细腻的情感,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

在法院工作,时刻面临着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张博同志始终将廉洁公正、敬业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作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她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一直保持廉洁自律零投诉。

张博同志在多年的工作中,踏实、勤奋、上进、拼搏,默默奉献,忠实的履行着一名政法干警的职责,得到了各方的好评。她以自己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体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干警本色。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王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