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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加强诉调对接 助力诉源治理
作者:诉服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01 16:27:11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诉讼调解与社会治理的全面衔接,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近日,长武法院制定并发布《长武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意见》从人员配置、案件流转、调解程序、诉非衔接、工作保障等方面,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意见》规定,长武法院派驻法官和法官助理入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等服务。对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化解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获得执行依据。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入驻人员引导当事人通过“长通办”App或其他方式进行网上立案。登记立案的案件,办案法官通过诉中调解的方式,根据案件的行业属性通过办案平台委托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行业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采取府院联动工作模式,线下邀请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行业调解员到法院参与调解。对县域重大复杂案件,经综治中心同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人员与法院法官可共同进行调解。

《意见》提出,双方借助“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N(多种机制)”的运行模式,加强数据联通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进网上调解、网上送达、网上立案,让群众切实体会到智慧化带来的高效、便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意见》要求,法院与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加强沟通,建立长效联络机制,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涉诉信访案件,以及社会治理动态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由法院提出司法建议。

《意见》的出台,为法院与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诉与调的有序衔接,建立了优势互补,双向互通的纠纷解决渠道。为推动社会治理与诉源治理协同发力奠定了基础,强化了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决,为建设平安长武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王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