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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干警荣获个人三等功
作者:何文斌  发布时间:2020-07-14 17:34:58 打印 字号: | |

2020年6月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我院焦志英同志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特别”的同志——焦志英,1968年生,现任长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脚踏实地捍原则,两袖清风度春秋”这是对焦志英最好的评价。25年来,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到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从纪检组长到副院长,一步一步走来,洒下汗水,播种希望,收获荣誉。这么多年来,他从未忘记自己的身份,工作来临,从未推辞,上级分配到哪里就兢兢业业地到哪里,他对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这是所有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

作为党员干部,焦志英清楚的认识到自己面临的最大考验不是生与死的抉择、血与火的洗礼,而是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以党章、准则和各项审判纪律要求自己,遵守院内的各项制度,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公正处事、平等待人这是焦志英的准则。

25年来,面对日益繁重的基层法院工作,焦志英把时间精力奉献给了繁忙的工作,把心血汗水倾注于终身从事的司法事业,展现了一名当代优秀基层法官公正、廉洁、质朴、奋进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组织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6月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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