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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调解能手”路建昌
  发布时间:2019-04-11 10:52:03 打印 字号: | |
  2018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办案法官立足办案实际,矢志追赶超越,主动担当作为,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涌现出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办案效率高、案件质量优,廉洁自律严、社会形象佳的“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及“大案要案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路建昌, 46岁,中共党员,现任长武县人民法院相公法庭副庭长。

2007年被咸阳市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8年、2009 年、2010年、2011、2014年、2017年被长武县评为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0年、2011年被咸阳市中院表彰为“优秀法官”;2012年、2014年被陕西省高院表彰为“办案标兵”;2014年、2016年被咸阳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路建昌扎根农村,在基层法庭默默奋斗13年,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以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激励自己,兢兢业业干事,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不辱天平使命。

扎根农村,注重调解促和谐。路建昌同志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正司法,积极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被当地百姓称为“贴心法官”。2018年,他共审结案件113件,调撤77件,调解撤诉率达68.14%,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胸怀大局,无私奉献为人民。路建昌胸怀大局,心系群众,把自己的满腔热情和全部精力奉献给了审判事业,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他热爱审判事业,夜以继日奋战在基层一线审判岗位上,为了上门走访解决纠纷,他和庭上干警常常不能按时吃饭和休息,有时甚至几个案件连续开庭,被同事们称为“拼命三郎”。

廉洁自律,秉公司法树形象。路建昌常说:“老百姓不服气你有多能干,他们服气的是你的公正” 。 无论在金钱与法律的较量中,还是在感情与法律的碰撞中,路建昌始终信奉一条——廉洁才能奉公,身正方可执法,清正廉洁是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为了守住公平正义,他始终做到“权势不惧、人情不依、执法不偏”。正是做到了清正廉洁、秉公司法,许多群众亲切的称他“铁法官”。
来源:政工科
责任编辑:长武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