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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获评“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作者:刘孝利  发布时间:2018-03-23 10:36:44 打印 字号: | |
  3月22日,长武县召开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会上,长武法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 “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被评为″四反十打″先进集体,相公法庭副庭长路建昌、办公室科员雷娟丽被评为“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司佳雷被评为“四反十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2017年,长武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贯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2017年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84件,同比增长11.7%,审结1331件,结案率96.17%,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2%,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6.6%,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效果等质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王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