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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人民法院修订出台《干警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作者:梁娟  发布时间:2015-05-27 16:44:5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纪律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效率,长武法院结合该院实际,在原请假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出台了长武县人民法院《干警考勤与请销假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由上下班考勤、请假程序规定、考勤工作管理、考勤结果运用四部分组成。

  《制度》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签到实行内网登陆签到制度,严禁代人签到。

  《制度》明确了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规范了各类假期的请销假程序,事假和病假要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按时销假。请假人应在假条批准后交监察室备案。有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在病、事假结束后3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由处长或处室人员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制度》规定要严格执行奖惩规定,干警全年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各庭室要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及各项请销假制度。
来源: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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