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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喜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作者:刘孝利  发布时间:2013-03-06 17:06:59 打印 字号: | |
  2月27日,咸阳政法工作会议胜利召开,大会隆重表彰了2012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 “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成为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法院。

  2012年,长武法院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司法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意、体现民情、赢得民心,法院整体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先后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被陕西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档案管理先进集体”,被咸阳中院评为“创佳、选优、评差竞赛活动优秀单位”、“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优秀单位”、“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来源: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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