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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整改活动
作者: 文/图 刘孝利  发布时间:2012-05-30 13:29:57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5月29日上午,长武法院召开案件质量“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就做好案件质量整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会上,该院组织干警学习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通报了省高院案件评查结果,各业务庭庭长、审判员代表、书记员代表在大会上做了表态发言。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刘军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全院上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到案件质量专项整改活动中来,努力克服厌烦情绪和应付心理,坚决纠正认为案件评查整改活动就是揭“伤疤”、伤“人情”、丢“面子”的错误认识,深入进行自查和剖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把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上下全力以赴,切实把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工作搞好;同时他指出,要将评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计入法官的业绩档案,对办案质量不高、出现错案、瑕疵案等问题的法官要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对所办案件多次引发当事人上访、闹访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法官,要调离审判岗位。同时,对专项整改活动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符合进入再审程序的启动再审程序;对需追究承办人员责任的,由纪检组、监察室、审监庭牵头成立工作组,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

  据悉,本次案件质量“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专项整改活动为期一月,长武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纠正如自由裁量尺度不一、责任心不强出现文书差错,素质不高办错案、司法不廉办问题案等问题,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杜绝老问题的重复出现和新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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