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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群众满意基层人民法院
作者:长武法院 周朝霞  发布时间:2010-11-23 18:06:51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司法行政机关之一,担负着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做好执行工作,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重任。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各基层人民法院在中共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真正取得了飞跃式发展,办案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硬件设施也得到进一步改善等。良好的客观条件使得我们在开展司法工作是得心应手,不仅能顺利完成各个阶段的法制工作,更能在广大基层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推动国家法制工作顺利前行。  新形势下,做为基层人民法院法律工作者,我们应积极响应党中央的思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同时,结合法律工作的自身特点,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设立新的目标,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改革,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推动基层人民法院较快发展,让人民群众带着期盼而来,怀抱满意而归,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人民法院。  一、建设服务型基层人民法院  服务型基层人民法院是以人为本的法院。法院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过去,受传统思想影响,不只是群众,甚至部分法律工作者往往将人民法院当做“衙门”,使群众不敢来,害怕来。法律工作者在对待群众时,不同程度的存在重权利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实际上,作为人民公仆,我们更应充当人民的“服务员”较色。在法律工作中,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做为衡量司法工作好坏的尺度,并以此为标准制定相关规定,让人民群众敢进来,敢讲话,打得赢,切实做到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首位的工作目标。达到自律、利他的目的。  二、建设透明型基层人民法院  建设透明型基层人民法院,首先要做到政务公开透明。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舆论对法律事务的监督越来越广泛和深入。要适应这一新形势,需要基层人民法院及干警执行“高标准,严要求”的思想,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凡不属于国家机密和其他特殊的信息,一律在多种渠道做到信息公开,进一步实现人民法院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和渠道。要采取多种让人民群众懂得,受群众欢迎,方便群众的公开形式。力争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创造一个公开、透明、阳光型人民法院形象。  三、建设责任型基层人民法院  建设责任型基层人民法院,首先要加强人民法院内部干警的司法学习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思想水平,使其深刻认识到从事法律工作,其责任非同小可。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执法办案,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秉公执法,为广大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同时,在人民法院内部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加快推进行政问责机制的建立,对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加强广大干警对相关规定的学习与理解,使法律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能牢记“责任”二字,慎重执法。这既是对案件审理的认真负责,又是对当事人相关权益维护的高度负责,体现了法律的尊严,进一步维护了法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建设廉洁型基层人民法院  建设廉洁型基层人民法院,最重要的事建设一支廉洁的法律工作者队伍。长期以来,法律工作者随时都面临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诱惑。一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干警便轻易被拉下水,还有少部分干警因受陷害甚至威胁等各种情况的影响从而走上了腐败之路。然而,近年来广大民众、社会团体或组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已发展成为新时期重要的反腐力量。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我们不是等着被诱惑、被腐蚀。而应主动发起反腐运动,打击腐败思想对法律工作的侵蚀。主动创造廉洁型人民法院,从根本上杜绝人民法院系统腐败的发生。首先,健全制度环境。从立法或规章层面保证反腐倡廉法制化进程的顺利前进。做到奖罚分明,以此遏制腐败的发生。其次,要加强干警的价值观教育。从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价值观入手,通过一系列的思想宣传和教育,将反腐倡廉这一指导思想深入人心。在人民法院系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日常工作中,要以是否最大限度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为自身政绩,相互学习,形成良好的审判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以党员的先进思想影响、带动周围的人,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最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机制。纪检组应充分发挥作用,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整合信息资源,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案件审理过程和程序的审前、审中、审后监督,保证权力始终在阳光下、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在尽职尽责做好法律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文化水平建设,始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人民群众满意好法官,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长武法院 尚俊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