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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开展“五进”活动 着力促进司法为民
作者:长武法院 胡海军  发布时间:2010-05-31 16:57:18 打印 字号: | |
  近年以来,长武县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旋律,按照“明确新目标,提升新境界,争创新业绩”的要求,深入开展审判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五进”审判活动,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困难,为县城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和谐社会的环境。

  一是将五进活动列入法官实际考核。要求每个庭室及审判人员都应将实际办案与五进活动相结合,调动了审判人员开展五进活动的积极性。一年来,全院共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庭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

  二是加大便民原则。加强法官释明义务的教育,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建立健全法官定期带案下访制度,深入基层倾听民意等制度。亭口法庭还利用地处彬长煤田腹地,辖区多工矿企业的特点,多次深入煤矿、电厂,向企业人员宣讲法律、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并与企业达成定期回访制度,受到企业的好评。

  三是针对校园伤害案件多发的特点,组织两名审判人员参与政法委组织的深入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利用10天时间深入全县主要30余所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使全县大部分中小学师生受到法制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制意识。

  四是在案件审理中坚持方便快捷。在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尽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基层法庭结合农村实际,对农忙时节案件多数到田间地头进行巡回审理,并对来访当事人随来随接待,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诉讼。
责任编辑:长武法院 尚俊亚